什么是除权?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上市公司将盈余以现金分配给股东,股价就要除息。
除权或除息的产生系因为投资人在除权或除息日之前与当天购买者,两者买到的是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内含的权益不同,显然相当不公平。因此,必须在除权或除息日当天向下调整股价,成为除权或除息参考价。
除权报价的产生
除权报价的产生是由上市公司送配股行为引起,由证券交易所在该种股票的除权交易日开盘公布的参考价格,用以提示交易市场该股票因发行股本增加,其内在价值已被摊薄.
股票登记日和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简单说就是,如果你在这个日期之前没有卖了这种股票,你就拥有公告里说的转增,配送股或者红利的权利。登记拥有这种权利的股东的名字。
除权日是,转增或者配送股以后市场可流通总股数增加,那么原来的市场价格必须进行除权。不然对后来买股票的人就不公平了。一样的总市值,股数增加了,价格却没降。
除权报价的计算
除权报价的计算是按照上市公司增资配股(或送配股)公告中的配股(或送配股)比例为依据的:
配股除权报价XR(Ex-rights)=(除权前日收盘价 配股价格*配股率)/(1 配股率)
送配股除权报价XR(Ex-rights)=(除权前日收盘价 配股价格*配股率)/(1 送股率 配股率)
对于A种股票发生尚未上市流通的国家和法人持股部分向已上市流通股持有人有偿转让的所谓"转配问题",因其只引起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此消彼长,并不涉及该股票股份总量的变化,经多方征询意见,从即日起在除权报价的计算中,对"转配"将不予考虑.
但考虑到"转配"存在对股票价格波动的特殊影响,统计部仍将采用"撤权"和"复权" 的办法对上证指数进行必要的修正:
所谓撤权,即在含转配的股票除权交易起始日,上证指数的样本股票中将该股票剔除;
所谓复权,即在该股票配股部分上市流通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起,再进入样本股票的范围.
股票除权的过程
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送股或配股时,在红股尚未分配,配股尚未配股之前,该股票被称为含权股票。要办理除权手续的股份公司先要报主管机关核定,在准予除权后,该公司即可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和除权基准日。凡在股权登记日拥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领取或认购股权的权利,即可参加分红或配股。除权日(一般为股权登记日的次交易日)确定后,在除权当天,上海证券交易所会依据分红的不同在股票简称上进行提示,在股票名称前加XR为除权,XD为除息,DR为权息同除。除权当天会出现除权报价,除权报价的计算会因分红或有偿配股而不同,其全面的公式如下:除权价=(除权前一日收盘价+配股价X配股价-每股派息)/(1+配股比率+送股比率)
除权日的开盘价不一定等于除权价,除权价仅是除权日开盘价的一个参考价格。当实际开盘价高于这一理论价格时,就称为填权,在册股东即可获利;反之实际开盘价低于这一理论价格时,就称为贴权,填权和贴权是股票除权后的两种可能,它与整个市场的状况、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送配的比例等多种因素有关,并没有确定的规律可循,但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送配以后除权,其单位价格下降,流动性进一步加强,上升的空间也相对增加。不过,这并不能让上市公司任意送配,它也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国家有关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除权除息的详细计算方法
当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并获董事会及证监会批准后,即可确定股权登记日。在股权登记日交易(包括股权登记日)后手中仍持有这种股票的投资者均有享受分红派息的权力。如果是分红利现金,称做除息,大盘显示DR××;如果是送红股或者配股,称为除权,大盘显示XR××;如果是即分红利又配股,称为除权除息,大盘则显示XD××。这时,大盘显示的前收盘价不是前一天的实际收盘价,而是根据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与分红现金的数量、送配股的数量和配股价的高低等结合起来算出来的价格。具体算法如下:
计算除息价:
除息价=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所分红利现金额
例如:某股票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是4.17元,每股送红利现金0.03元,则其次日股价为
4.17-0.03=4.14(元)
计算除权价:
送红股后的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红股数)
例如: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红股数为0.3,则次日股价为
24.75÷(1+0.3)=19.04(元)
配股后的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配股价×每股配股数)÷
(1+每股配股数)
例如: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为18.00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数为0.3,配股价为每股6.00元,则次日股价为
(18.00+6.00×0.3)÷(1+0.3)=15.23(元)
计算除权除息价:
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所分红利现金额+配股价×每股配股数)
÷(1+每股送红股数+每股配股数)
例如: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为20.35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送1股,配2股,配股价为5.50元/股,即每股分红0.4元,送0.1股,配0.2股,则次日除权除息价为
(20.35-0.4+5.50×0.2)÷(1+0.1+0.2)=16.19(元)。
知道了如何计算除权除息后的股票价格,下一步就是如何买卖股权股息。
在股权股息登记日之后,分红的公司要通过新闻媒介公布领取红利的起止日期,时限一般是四周左右,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称为红利挂牌时间。上交所参加分红的投资者必须在该股的红利挂牌期间在自己开户的营业厅将红利权卖出,才可以将红利划归自己的帐户,具体方法象卖股票一样,在计算机自助终端输入该股票红利的代码、价格、数量,卖出后计算机就自动将红利款转入其资金帐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则不需投资者出卖红利权,而由证券公司直接将红利转到股东名下。
在上交所红利挂牌期间因故未能将红利权卖出的投资者,可以持身份证、股东卡及资金帐户去当地证券登记公司领取红利,缴纳一定数量的手续费。
享有某种股票配股权的投资者,无论上交所还是深交所,都只需在规定期限内象购买一般股票一样在计算机自助终端输入该股票的代码、价格、配股数等信息,就可成交买入配股。
经过一段时间即可上市交易的配股,叫做直接配股。还有一种准许上市日期未定的配股叫转配股。这时持该股票的国家或法人不愿意参加配股,而把国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权转让给社会投资者。购买转配股,除了交配股款外,还要交转配股手续费,如0.1或0.2元。有些上市公司的配股同时包含直接配股和转配股,投资者可自行择定二者的比例。因为转配股的准许上市日期不定,所以有不少人放弃这种配股权。
上市公司所送红股则在股权登记日后直接划入股东帐户。
简单说:因应发放股票股利或现增而向下调整股价就是除权,因应发放现金股利而向下调整股价就是除息。
除权或除息的产生系因为投资人在除权或除息日之前与当天购买者,两者买到的是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内含的权益不同,显然相当不公平。因此,必须在除权或除息日当天向下调整股价,成为除权或除息参考价。
除息参考价
为使除息前(含现金股利)与除息后所买到的价格一致,公司在发放现金股利时,将股票的价格,按照现金股利,予以同等金额的下降,此为除息参考价。
除息日申报参考价 =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现金股利金额
例如:A公司决定于8月7日除息,发放现金股利3元。8月6日收盘价为50元,那么在8月7日的开盘参考价将为(50-3)元,为47元。
除权参考价的计算
当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时,流通在外的股数增多,但发放股票前后,公司整体价值不变,但股数增多了,所以在除权后,每股价值就会下降,成为除权参考价。
除权参考价=前一交易日该股票收盘价/(1 配股率)
例如:B公司决定于7月15日发放股票股利五百股(即配股率为50%)。7月14日的收盘价为150元。那么在7月15日除权当天的参考价将为(150/1 0.5)=100元
既除权又除息的参考价计算
现在很多公司在发放股利时,会采取配股加配息的方式。其参考价的计算方法为:
除权又除息参考价=(前一交易日该股票收盘价-现金股利金额)/(1 配股率)